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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调整水价 促进企业发展——稷山县城镇自来水价格听证会顺利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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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9时,由稷山县发改局组织的“稷山县城镇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在稷山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图: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由稷山县发改局副局长张亚胜主持,稷山县人大、政协、发改局、财政局、消费者协会、住建局等各职能部门的代表和来自社会各界的共十五名代表参加了现场听证。 本次水价调整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承担”的原则,对比相邻县市价格水平,结合成本监审结果和稷山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基本水价为居民类2.4元/吨、非居民类3.3元/吨、特种类30元/吨的用水价格调整方案,经过互问互答,深入交流发言,成功地完成了各个环节的质询和论证,经与会代表表决,一致同意此次水价调整方案,使本次听证会圆满落下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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